孩子出生在国内,出生证上有父母的名字;但孩子出生的时候父母不在国内,孩子怎样办移民?- 真实案例分析
很多案件,事实摆在面前,无法改变。如何通过对法律的研究、作出部署,在不作假的大前提下,最大限度地帮到客户,本案算是本人代理众多案件中一个很好的实例了。
代孕,又称为“借腹生子”,在西方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。但在现行中国的法律来说,是违法的。因为庞大的市场需要,在中国大陆存在大量的黑箱操作,孩子出生后,出生证总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法拿到手,进而上户口等等。但是,牵涉到加拿大的移民法,该怎样处理呢?
案情是这样的:
- 移民加国的一对老夫妇,经过中国地下中介的操作,找到代孕母亲,计划用老夫妇自己提供的 X / Y,借腹生下婴儿。
- 这对夫妇在中国办妥了相关手续后,就返回加国。他们被禁止与代孕母亲接触,甚至不知道这位母亲的名字。在代孕母亲怀孕和产子的期间,这对夫妇都在加拿大。
- 孩子出生了,这对夫妇返回中国,为孩子办理了出生证,上面的父母信息显示是自己的名字。
- 这对夫妇准备为孩子办理担保移民加国的手续。
- 因为心虚的缘故,这对夫妇为孩子做了 DNA,报告显示这个孩子不是自己提供的 X / Y 的结晶,这时候发觉被中介骗了。
- 这对夫妇赶紧去找中介,人去楼空。因为代孕本身在中国也是非法的,投诉没门。代孕母亲也不知道是谁,孩子已经抱回家养了,也培养了很深厚的感情。
- 接下来怎么为孩子办理移民?
这对夫妇夜不能寐,誓要找到能帮助他们担保孩子移民的方法。他们在坊间遍寻名师,夸张一点形容,可谓:逢山开路,遇水搭桥,晓行夜宿,踏破铁鞋无觅处,总而言之,言而总之,得出了以下三种方法:
- “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”:既然孩子出生证在手,当什么事情都不知道,按正常程序办理担保孩子移民的手续。
- “如实招来,希望坦白从宽”:以人道为理由乞求加拿大政府批准孩子的移民申请。
- 通过收养程序,确定加国夫妇是孩子的养父母,从而获得担保孩子的资格。
相信我的微信朋友圈中,卧虎藏龙、高手如云,同行也不少。大家可以各抒己见,看看用什么办法好?
欲知后事如何,且听下回分解。
备注:移民法律常识
所谓 biological parent, 即生父母,并不完全是指提供 X / Y 的那一方。当出现试管婴儿、代孕这些情况时,只有从自己体内诞下婴儿的这位母亲,才能被认为是孩子的生母。在本案中,加国老夫妇,先生已经被证实与孩子无关,他不是生父;太太不但血缘上与孩子无关,并且孩子不是自己体内诞生的。因此,法律上这对夫妇不具有担保孩子的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