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终结篇)申请枫叶卡续期,护照的盖印被移民部认定是伪造的,如何扭转乾坤?真实案件分析

原文再续,书接上一回。 官字有两个口,这场官司的确不好打。

在这里,首先希望大家能认同一种法律思维:不需要去探究事实上这个护照印章是否伪造,而应该把重点放在移民部有没有足够证据认定护照印章是否伪造。一旦移民部证据不足,就应该疑点利益归于被告(The benefit of the doubt goes to the defendant)。

在开庭之前,我主动与移民部的官员以及法庭有多次的沟通,包括书面的陈述或者电话。不希望大家被繁琐的法律程序和条文所困扰,我把这些沟通浓缩为以下的对话形式,也请大家不要太介意语言的表达方法,只需要大家领会那种刀光剑影、斗个你死我活的氛围。两个敌对的双方分别是代表客户的 Michael 哥和代表移民部的官员。如下:

Michael 哥:按照程序公义原则(Procedural Fairness),移民部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证据(即专家出具的意见书),而作出对枫叶卡延期的决定,理应在下决定之前,把这个第三方的证据交给我的客户,赋予他进行反驳的权利。移民部没有这样做,是违法的。

官员:现在案件到了法庭,这个问题,我们不深究了。

Michael 哥:既然如此,希望你们现在能够提供专家出具的意见书给我们。

官员:这个,我们再考虑考虑。

Michael 哥:你需要多长时间考虑?如果要给它加一个期限,你希望是一万年?

官员:给不给你这份文件,我们有权自行决定。

Michael 哥:你是老奶奶喝稀粥!

官员:什么意思?

Michael 哥:无耻下流。而且还苍蝇采蜜!芝麻地里撒黄豆!

官员:你想说什么?

Michael 哥:装疯!杂种!

无论 Michael 哥骂什么,官员就是不肯给这份证据。突然间,一道灵光从天灵盖喷出。

Michael 哥:这个所谓专家的意见书,你不用给我看了。这是垃圾,给我也不会看。

官员:何解?

Michael 哥:移民法当中并没有任何的政策,去确认某个机构或者个人有资格或者能力,去认定护照上印章的真实性。加拿大以及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的两位专家,都是自封的,无法确认他们的能力。如果随便指定一个人就是专家,要不找我太太?或许她能确认护照上的印章就是真的。

官员:(沉默)

Michael 哥:护照上被认定伪造的印章,表面上是哪个国家盖的?

官员:中国。

Michael 哥:既然如此,只有中国政府有权去认定印章的真实性,加拿大和美国的所谓专家,都是茶壶里的水 – 滚开!

官员经过半个世纪的沉默,终于同意发函给中国政府有关部门。

但是很遗憾,中国政府没有这项服务。

后来,改由法庭向中国政府致函,要求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该申请人的所有出入境记录,从而确认护照印章上显示的出入境记录是否真实存在。

Michael 哥心想:你中计啦!

中国,是个典型的法治国家,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举世瞩目!如果找个公安局的熟人去开个出入境记录,什么记录都能开出来。但如果按照官方程序,出入境管理部门只会出具过去五年的出入境记录,超过5年之外的,不予出具。这一点可能很多读者生活在中国,也不一定知道,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习惯找熟人办事的。

因为案件拖得时间太长,有争议的护照印章已经超出了法庭致函起计算的5年之外了,因此这个出入境记录已经无法核实!

Michael 哥:鉴于目前的证据材料,我已经准备好开庭了。你呢?

官员:(沉默)

其实,判断一个人是否在加拿大居住,护照印章只是其中一个参考性证据;而在其他证据方面,客户是有所欠缺的。

经过博弈,Michael 哥和官员最终达成协议:客户撤回上诉,但承认居住时间不足;官员撤回作假的指控。案件无需开庭审理!客户可以选择由太太通过配偶担保程序另行申请移民。

以下是官员作出的书面决定,案件于 2018 年尘埃落定。